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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整治城区“烂尾楼”的建议
2017-04-28 11:37: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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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424

关于清理整治城区“烂尾楼”的建议

 

民革南充市委反映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处理顺庆区华凤镇锦程路原“步云楼”(现“睿景湾”)等一些“烂尾楼”项目上取得明显成效,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也赢得了群众点赞。但目前在我市城区一些地段仍然还有烂尾楼的身影,如座落在顺庆西山风景区的桂园小区、嘉陵区南虹路的南充环球金贸中心项目等。这些“烂尾楼”建筑物内部钢筋水泥裸露、千疮百孔、非常扎眼,与城市形象品位格格不入。

烂尾楼的存在,既影响城市形象,还存在消防、治安等诸多隐患。据调研了解,这些烂尾楼有的由于所处地段较好,被附近的群众用来开起了小店铺,无消防配套设施,安全隐患突出;有的成了垃圾堆放场,蚊蝇飞舞臭气熏天,附近居民苦不堪言;有的成为外来三无人员夜晚栖身之地,处于治安管理“真空地带”,给城市带来治安隐患;而一些开展预售后形成的“烂尾楼”,如位于高坪区华诺国际华诺大厦商住楼,主体工程已竣工数年,但因产权等纠纷影响至今未完成外墙装饰,纱网及脚手架也数年未拆除,已成为江东大道上一道不太和谐的“风景”。

从调研走访的情况来看,“烂尾楼”形成的原因很多,牵涉的债权债务关系极其复杂,既有开发商自身的问题,也涉及到建设、国土、房管、法院、银行、开发办、建管办、外资办、仲裁等相关部门的职能履行。为助推“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建议成立由市规划、国土、住建、城管、司法和市辖三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组,形成由政府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凝聚清理整治城区烂尾楼工作合力。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在主城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对城区范围内现存所有“烂尾楼”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开发企业梳理分析“烂尾楼”形成原因,以便整治工作“对症下药”。

三、综合施策、严格整治。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和完善烂尾楼整治办法及工作方案,并加快清理整治进度。

1.对“烂尾楼”项目规划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划的应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或公告无业主的项目应依法拆除。

2.烂尾楼项目土地权属进行审查。对虽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征地2年以上“拆平未建、围而不建”的项目,或未按出让合同规定期限开发建设,产权单位无力继续施工且连续停工2年以上的停建项目,应收回土地使用权。

3.督促产权单位筹措资金尽快复工。对于完成大部分建设又无力继续施工的项目,由产权单位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已建高度封顶,或先完成外装修,待产权单位筹措资金后,再按规划实施。对于个别因原设计方案不适应市场要求而被迫停建的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调整设计方案,分期实施。因诉讼导致施工停建的项目,敦请法院尽快结案,为停建工程尽早复工扫清障碍。

4.加大执法查处和规范整治力度。重点对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登记或不提交续建方案或不能完成工程项目的产权单位,依法执行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

 

 

 

  抄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市级

相关部门,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政府,市政协各委室,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政协南充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42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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